二手房个税政策收紧 差额营业税变相成全额
1月22日海淀区地税局发布新政:从即日起,针对未满五年及非普通住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办法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调整前政策为:缴税时需提供契税发票,如营业税按照差额缴纳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仍可按照过户总金额全额的1%进行缴纳。
调整后政策为:缴税时必须提供原始购房发票,如营业税按照差额缴纳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也需同样按照差额的20%进行缴纳。如无法提供原始购房发票的,所有税费均需按所有税费均需按照全额进行缴纳。即:营业税按照差额纳税的个税必须按照差额20%。而如果享受个税1%,5年内普通住宅或者是5年以上非普通住宅也必须营业税缴纳全额。
个税改变政策影响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营业税及个税挂钩的营业税细则将会有几点影响:
首先:将使得5年内二手房成交比例继续减少。涉及营业税的房源因为税费增加比较多,出现明显的买卖双方协议税费的情况,房价短期再涨的可能很小。
其次:高档二手房市场需求转移到商品房市场。进入2010年的一月,截至20日,北京存量豪宅(300万以上)的交易量较12月同期下浮40.3%,是自去年下半年交易量逐月上涨以来的首次下浮。个税政策的改变将使得这一下降幅度继续加大。
第三: 5年到10年的二手房反而会集中比较多的需求,这部分成交量会明显上升。部分区域价格甚至还会继续上涨。
营业税新政:财政部、国税总局23日宣布: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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