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转租权的房子能租吗?
案例:
小刘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北京生活,为了工作方便,就想在离公司不远的地方租房居住。经过熟人介绍,他选定了一处房屋。签合同时才知道对方并不是房主,而是二房东。可这间房子各个方面都很合适,想想又是朋友介绍的,不会有什么问题,遂很痛快地签了合同,交了租金。三个月后,房主李女士出现在了小刘面前,说二房东并没有转租权,不同意将自己的房屋租给小刘居住,要求解除原租赁合同,限小刘三天内搬出去。小刘向二房东求证,二房东承认自己确实没有转租权。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案中,二房东在没有转租权的情况下与小刘签订了转租合同,从本质上来讲,二房东的行为是对该房屋的无权处分。如果房东事后认可,那转租合同还是有效的。但显然,李女士并不同意该转租行为的发生,她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要求解除原租赁合同。因此,二房东与小刘签订的转租合同也就无效了。此种情况下,小刘可以要求二房东赔偿他的损失。
法律提示:
在租房过程中,一定要验看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如果出租方是房主,就要验看其房产证或原始购房合同;如果出租方是二房东,那么一定要明确原租赁合同中是否赋予了出租方转租权。只有明确了以上信息,才能使自己的利益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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