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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经济适用房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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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8日,北京市建委颁布了《关于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五年内的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满五年后方可再上市交易。通知下发后,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购房需求转移到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市场上。尤其是在天通苑、回龙观这两大区域,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更是在近几月内呈现出了“量价同涨”的趋势。
这种趋势的出现,与新政的颁布和实施,不无联系。
新政颁布后,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无法进入再上市的流程中,因此,只为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留下了交易空间。
满五年经济适用房再上市相关手续和流程更加简便。满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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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经济适用房交易双方税费缴纳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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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5月20日)规定,现就已购经济适用房(即二手经济适用房) 如何上市交易进行讲解。
一、如何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点击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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